为落实养殖者防疫主体责任,稳步推进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4﹞20号及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灵武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灵农(疾)发﹝2025﹞2号文件精神,依照审核程序,对宁夏伊源达农牧有限公司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使用数量、采购疫苗备案情况以及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报告情况进行了审核,其中采购奶牛口蹄疫疫苗13978头份,补助资金27956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2月1日-5日),监督电话:0951—4027231,灵武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