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2019〕205号)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业保理企业进行了清理规范,按照工作安排,现对在清理规范中第三批被列入“失联”、“空壳”的5家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企业予以公示,请相关企业及时变更企业名称及业务范围或进行注销,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置,附件:1.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企业名单.docx2.各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方式.docx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