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管理(试行)的通知》(安科字〔2024〕1号)及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包括两种形式,(一)飞出县外型:即飞出在县外设立的科创(人才)飞地,我县企事业法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单独或联合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等在发达地区建立的、具有较强科技研发和人才科技合作特征的企事业类飞地平台,(二)飞入县内型:即县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结合自身产学研优势和我县产业技术发展需求,二、申报条件科创(人才)飞地,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企业申报单位为县内母公司,对“科创(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原则上“科创(人才)飞地”与申报单位在主营业务领域和研发方向上应具有一致性,3.“科创(人才)飞地”办公和科研场地不少于100平方米,4.“科创(人才)飞地”原则上应拥有不少于8人的专业研发人员,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按要求分类别填写《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认定申报书》(附件),联系人:安福县科学技术局周程远联系电话:0796-7622098电子邮箱:afkj2014@163.com通信地址:安福县防汛抗旱大楼2楼210室附件: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认定申报书附件:安福县科创(人才)飞地认定申报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