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为培育壮大我市数字经济产业载体,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决定开展市级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楼宇)遴选申报工作,各类以数字产业为主导或重点发展方向的、集聚效应明显、创新能力凸显、经济效益突出的园区或楼宇,(二)申报条件1.优秀园区须满足:上一年度园区内拥有营收或产值超5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且园区内数字企业年度营收总额不低于5亿元,占园区所有入驻企业年度总营收的30%以上,优秀楼宇须满足:上一年度楼宇内拥有营收或产值超500万元的企业10家以上,且楼宇内数字企业年度营收总额不低于1亿元,占楼宇所有入驻企业年度总营收的30%以上,二、申报流程(一)所在地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形成市级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楼宇拟入选名单,三、有关要求请申报主体于12月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给所在地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请县(区)经信局、功能区经发局于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初审推荐工作,附件:1.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经济楼宇申报表2.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经济楼宇评价标准表3.申报真实性承诺4.产业园区(楼宇)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5.推荐汇总表舟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2日附件1: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数字楼宇申报表.docx附件2:优秀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和数字楼宇评价标准表.docx附件3:申报真实性承诺.docx附件4:产业园区(楼宇)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docx附件5: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