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印发《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申报发放实施细则》,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申报、发放实行“即申即享”模式,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等同类型人才补贴资金不重复享受,支持重点企业引进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申报发放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招引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第三条重点企业引进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申报等工作,分别负责本区域重点企业引进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工作的申报受理、审核等相关工作,第二章申领条件第四条重点企业引进的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可以以硕士研究生条件申请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第六条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第七条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等同类型人才补贴资金不重复享受,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申报实行“即申即享”模式,申请人须登录“唯才唯青岛”人才数智赋能平台(青岛人才网)进入“重点学科领域硕博研究生购房补贴”模块录入相关信息,重点学科领域购房补贴审核发放实行“即申即享”模式,购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