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加快推进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20号)、《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江数转〔2025〕1号)等有关要求,现征集有意愿参与我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的企业,二、征集条件(一)申报企业应为江门市内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业企业,(三)申报企业拟实施的数字化项目应在江门市范围内,(四)申报企业应配合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对项目开展调研考察、监督检查、评估验收和相关业务指导,登录“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网址:https://jm.gdmdtp.com/,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四、支持政策根据《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江工信工业互联网〔2025〕3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度企业申报的审核工作,(二)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附件:1.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细分行业产业链全景图谱(v1.0)2.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流程(试行)3.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企业申报表(平台填报)4.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平台试点企业征集操作手册V1.15.江门市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通讯录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日(联系人:李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