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70号),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编入单位2026年度县级预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二、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三、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本年度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附件:提前下达2026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分配(第一批)光泽县财政局光泽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11月25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