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要求如下:一、支持范围支持各类优秀剧目在京演出,重点支持演出场次多、观众吸引力强的精品演出,二、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资金支持标准和方式1.对评审入围、如期完成且售票率符合要求的精品演出项目予以资金支持,2.符合多个支持条件的同一事项和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2.精品演出剧目应在京完成不少于2场营业性演出,支持的戏曲类精品演出售票率应不低于50%,其他艺术门类精品演出售票率应不低于65%,不得申报:(1)同一事项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五、材料要求1.申报阶段提供(1)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填写申报书,(2)演出项目的《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2.项目评审后提供(1)演出售票率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演出票务销售明细表、收支凭证等),(2)场租成本证明材料(精品演出支持标准以演出场租成本作为参照进行核定,六、申报途径请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