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汕尾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认定)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对汕尾中弘生态园旅游景区、陆丰石寨古村文化旅游景区、陆河共光万亩梅园旅游景区开展国家3A级旅游景区评审工作,并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公示,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经研究,确定汕尾中弘生态园旅游景区、陆丰石寨古村文化旅游景区、陆河共光万亩梅园旅游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特此公告,汕尾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认定)委员会(代章)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