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两化〔2025〕927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见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一、方案征集请有意向的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保险科技公司、专业测评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科研院所),二、试点申报待评选形成的《目录》下发后,入选到《目录》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可联合行业企业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附件3),行业企业可联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制定《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附件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及辖区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行业企业试点意愿,三、组织实施参与试点的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和行业企业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支撑平台定期上报试点工作进展,并于2026年9月24日前针对年度试点开展情况、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创新情况、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实施情况等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至我厅两化融合推进处电子邮箱,推广网络安全保险优秀实践做法,联系人及电话: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