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资助类)的申报工作,一、申报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本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00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在项目申报栏目处选择《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资助类)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状态如下:①申报终止:申报主体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打印经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全部附件材料(须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三、申报专题专题:获国家、广东省专利奖或国家商标奖资助1.资助条件和额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期间,每项给予资助100万元,每项给予资助50万元,每项给予资助20万元,每项给予资助30万元,每项给予资助20万元,获中国商标金奖中的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商标保护奖每项给予资助100万元,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1)获国家、广东省专利奖或国家商标奖资助申请表(须打印系统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2.获国家、广东省专利奖或国家商标奖资助申请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9日附件下载: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doc附件下载:附件2:获国家、广东省专利奖或国家商标奖资助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