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现将2025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类专题四)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专题四: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际、国家标准认证拟资助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共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对公示项目若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诉(不受理匿名申诉,逾期申诉无效),同时应写明异议内容及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及联系电话,对证据确凿、有事实依据的申诉,公示网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网址:http://www.zs.gov.cn/zjj)联系人:郭先生、郑先生电话:0760-88239823、0760-88166030邮箱:zsszscqcjk@163.com(意见收集专用)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编:528400附件:1.专题四: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际、国家标准认证拟资助企业名单2.专题四: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际、国家标准认证不予资助企业名单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9日附件下载:附件1:专题四: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际、国家标准认证拟资助名单.xlsx附件下载:附件2:专题四: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国际、国家标准认证不予资助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