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组织: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闽市监质〔2025〕266号,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25〕9号,现将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5年及以上,其经验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二、申报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须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及有关附件,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通知》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对逾期上报或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请申报组织务必于2026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提交质量发展处审核,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标明申报组织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除按规定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书面一式五份,《申报通知》中的附件1-2、1-3(即《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请如实填写,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填写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提交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1-1: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1-2: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1-3: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2.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3.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