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松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二、意见反馈途径(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科,邮政编码138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求”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irongerfenjulk@163.com,(三)发送传真至0438—6911100,附件:《松原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草案)》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