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证政策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保持一致,经研究,拟废止《福州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五条措施》中“2.网络交易(销售)规模奖励”“3.直播服务奖励”“4.鼓励直播带货”“10.对有效带动我市电商(直播)产业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企业及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可按‘一企一议’议定奖励政策”等4条条款,并据此拟定《福州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五条措施》(修订稿),现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3253719,电子邮箱:fzdsw@163.com,附件:福州市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五条措施(修订稿)福州市商务局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