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市发改委负责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开展立项审批等综合管理工作,第八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关键信息,市发改委牵头启动下一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四)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报市投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第十条经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是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市财政局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筹措项目资金,第十三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其项目认定及建设主体、建设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由项目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的投资概算,第五章项目工程变更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概(预)算进行施工建设,第三十三条工程变更按照下列等级实施分类审批:(一)重大变更由项目单位在变更实施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较大变更由项目单位在变更实施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三十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财政资金使用及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