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家管理机构奖补金额不超过250万元,第二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第三条针对邮轮游艇等三亚特色产业支持发展租赁业务,二、鼓励跨境政策先行先试第四条鼓励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调配、管理等业务,对企业当年通过经常项目下集中收付、投资管理、融资管理、资金保值增值、风险管理等功能产生的国际收支规模超过上一年度规模的,单家企业当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第五条鼓励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按照其当年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不含资金池业务)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较上一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增量的0.1%,每家机构当年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单个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年,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笔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五、优化鼓励创新的金融发展环境第十二条对服务地方经济创新发展的金融机构予以正向激励,第十七条本措施未提及但随金融发展创新出现的对实质带动实体经济发展和就业增加的金融主体和金融服务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