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善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我局拟于2025年11月19日起在嘉善县外荡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按照《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放流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30日择机投放,二、放流区域:嘉善县红旗塘、太浦河等外荡水域,三、计划放流品种和数量:白鲢90万尾、鳙鱼50万尾、青鱼40万尾、草鱼35万尾、团头鲂40万尾,四、临时限制捕捞措施:本次放流区域实施放流后15天之内农业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捞作业行为,违者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特此公告,嘉善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