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农科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2号)文件,为加快我市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发展,现下达2025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18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地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5〕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主体、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等,三要做好绩效管理,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剩余资金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要求,附件:1.2025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2.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1月7日附件12025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县(市、区)/项目单位金额(万元)备注合计180福建省南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30建阳区20武夷山市20建瓯市35顺昌县福建口前星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5闽北花猪遗传资源抢救性保护浦城县南平市华源农牧开发有限公司5武夷黑猪遗传资源抢救性保护松溪县30政和县35附件2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项目名称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情况(万元)合计市农科所建阳区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资金总额:180.0030.0020.0020.0035.005.005.0030.0035.00其中:财政拨款180.0030.0020.0020.0035.005.005.0030.0035.00总体目标支持创建绿色农业示范点,支持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点建设,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区域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示范点创建(个)反映绿色农业示范点创建情况:市农科所、建阳区、建瓯市、松溪县、政和县各1个,≥5开展绿色生态茶园宣传培训数量(期)反映绿色生态茶园宣传培训情况:武夷山、建瓯市、松溪县、政和县各1期,≥4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反映项目验收合格情况≥90时效指标项目完成率(%)反映项目完成情况=100成本指标经济成本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投入标准(万元)反映资金投入情况≤180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支持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点建设(个)反映建设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点数量:浦城县、顺昌县各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