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工程研究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滨发改高技〔2025〕316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二)申报数量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按照属地原则,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工程研究中心,(三)申报要求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市属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申请单位编制《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大厦331房间),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正式行文一份(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并装订)及PDF扫描件、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PDF扫描件,二、2025年评价工作(一)参与评价范围2023年及以前认定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二)评价材料要求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市工程研究中心编制《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将评价材料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大厦331房间),评价材料包括:纸质版正式行文一份(评价情况汇总表与参与评价情况报告一并装订)及PDF扫描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及PDF扫描件,组织开展工程研究中心材料审核,择优确定2025年度认定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通过评价市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联系人:陈磊渠娜0543-3163219附件:1.《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参考提纲2.《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参考提纲3.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4.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5.2025年度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与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6.滨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7.滨州市人才分类目录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