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根据《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三)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同一科研人员牵头申报本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四)已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项目,(六)涉及科技伦理的相关研究,并提供科技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开展科技活动前应通过本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批准,不具备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条件的,应委托其他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审查,四、报送要求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涉及科技伦理的相关研究,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98号1213室电话:0534-2687564邮箱:dzkjjjhk@dz.shandong.cn附件:1.2025年度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指南.doc2.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申报书.doc3.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承诺书.doc4.德州市重点研发计划(政策引导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德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