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规定,拟同意向隆安县鑫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63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95298.07元,现对发放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请以上企业将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接受并配合各级资金监督部门组织开展的审计、监督、检查,如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情况,自愿接受资金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如有异议,于2025年11月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县社保中心失业工伤待遇股(地址:隆安县蝶城路201号政务服务中心,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附件:2025年隆安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企业名单(第一批)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5年10月31日表格名称f附件:2025年隆安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企业名单(第一批).xls操作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