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联合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了《门头沟区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附件:《门头沟区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商务局北京市门头沟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9月15日附件门头沟区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特殊用水行业的取用水管理,定额内用水按非居民水价标准执行,超定额用水按特行水价标准或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执行,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水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和节水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经营资质及价格执行监管,税务部门负责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第四条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管理,第三章管理规范第五条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实施分类计量管理,第六条用水单位应当遵守:(一)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并缴纳水资源税,重点检查取水许可执行、计量设施运行、水资源税缴纳、节水设施使用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提供特行经营登记信息,关于印发《门头沟区特殊用水行业取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