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收到欧少娥(101)、中山市财政局(102)、黄雁(202)、潘锋华、黄晓敏(301)、江春青(302)、中山市财政局(402)、郑爱琼(501)、黄佳诚(502)、官招全、钟利英(601)、李细莲、王学群(602)等10户位于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01-02梯加装电梯的补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该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于2023年05月至2023年12月进行施工,建筑面积为148.78平方米,2024年02月02日办结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025年07月24日办结《中山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符合《中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要求,现将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01-02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5年11月6日始至2025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人来电或来函向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反映,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康华路18号1116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88709129,附件:《中山市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01-02梯加装电梯申请财政补助明细表》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5年11月6日附件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乐街11号01-02梯加装电梯财政补助明细表房号业主姓名申请财政补助金额(元)备注101欧少娥3810102中山市财政局3810202黄雁6190301潘锋华、黄晓敏8571302江春青8571402中山市财政局10952501郑爱琼13333502黄佳诚13333601官招全、钟利英15715602李细莲、王学群15715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