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人社发〔2018〕150号》的规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经营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补贴1200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2025年,我县有1家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2人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申请吸纳就业2400元,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吸纳就业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6-8822643地址:大厂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厂分公司招用脱贫劳动力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名册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劳动合同终止时间补贴金额(单位:元)1李祥霆131028********3518省内脱贫劳动力2024-08-062027-08-0512002汤赫睿130824********552X省内脱贫劳动力2024-09-182027-09-17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