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2025年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5﹞391号)要求,一、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方向面向高端医疗装备重点产品和典型应用场景,原则上申报主体为牵头医疗装备生产的企业、牵头医疗机构和参与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组成的医工联合体,每个单位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3个推广应用项目,重点产品类项目所申报的产品,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须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由联合体内单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工联合体应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装备研制生产、临床研究管理和资金保障体系,医疗机构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临床应用研究及推广的技术和环境条件,医疗装备生产企业重点保障高端医疗装备运行安全及改进提升的技术和软硬件条件,牵头单位对医工联合体内的参与单位资质和相关材料负责,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信部门、牵头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健部门分别对单位资质和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牵头医疗装备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信部门报送省工信厅、牵头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健部门报送省卫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联系人:福建省工信厅装备处吴高信0591-87513054福建省卫健委规划处梁爽0591-83897826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薛菡0591-86295230附件:1.2025年重点产品清单2.2025年典型场景清单3.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模板)4.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材料审查表5.高端医疗装备推广应用项目推荐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