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高质量、专业化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创业提质增效,根据《青海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0〕86号)和《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青科发高新〔2020〕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中关于运营年限、服务能力、场地条件等具体要求,并填写申报书(附件1、2),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书脊处须注明:2025年认定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名称/众创空间名称,报送至所在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园区管委会,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应积极引导本地区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设专业化孵化服务机构,按照管理办法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连同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青海省创业发展孵化器有限公司,三、评审核查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四、联系方式认定管理:省科学技术厅高新技术处付蓉颜有奎0971-8244566材料受理:景丛凤0971-8080556王莉0971-6300529邮箱:qh7179968@163.com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中心16楼1606室附件:1.青海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2.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3.青海省众创空间推荐表.doc4.青海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