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海农发〔2025〕146号)文件要求,全县粮改饲项目第一批验收合格涉及2个乡镇94户和8个企业,共计90574吨,补助标准为青贮池或青贮平台腌制的青贮每吨补贴50元、打包青贮的每吨补贴60元,拟补助资金共计193.847万元,其中三河镇48户8778吨44.305万元、李旺镇46户11197吨56.757万元、海原县鸿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制作2460吨12.3万元、海原县博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制作1164吨5.82万元、海原县海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制作1546吨7.73万元、海原县牧乐生态家庭农场制作947吨4.735万元、宁夏种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作1500吨7.5万元、海原县新希望牧业有限公司制作56000吨20万元、宁夏大山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制作4042吨20万元、宁夏西海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制作2940吨14.7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与事实不符,请于2025年10月28日18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955—4011201附件: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结果公示花名册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2日附件:海原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第一批县级验收结果公示花名册.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