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人民政府、常太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城厢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社(场)认定、推荐及项目实施工作流程》(莆城农综〔2023〕143号)、《关于印发〈城厢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25〕115号)文件要求,一、拟补助对象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莆田市城厢区紫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和莆田市城厢区诚兴农业专业合作社2个合作社,二、补助标准及方式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质强能整县推进、支持主体融合发展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协会或联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其他农民合作社每个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三、建设内容1.莆田市城厢区紫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在柑桔基地建设蓄水池、水肥一体化管道、监控设备、管理房等设施,投资16.5万元,2.莆田市城厢区诚兴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生产性道17.6万元,四、工作要求1.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城厢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25〕115号)文件确定的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2.强化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完工后出具由具备工程结算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书等相关资料,附件:城厢区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