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莆田市农业农村局:我局于2025年9月9日收到《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第二次变更的报告》(莆城常政〔2025〕86号),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新建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变动涉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275万元,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700万元,第一次、第二次变动删除、调整共13个项目,变动涉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224.5万元,变动后共计项目14个,根据《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通知》(莆城农综〔2024〕93号)文件精神,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新建、续建项目变动涉及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共499.5万元,变动金额占下达资金总额1000万元的49.95%,低于50%,经研究决定,同意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第二次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专此报告,附件: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常太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续建项目第二次变更的报告(莆城常政〔2025〕86号)莆田市城厢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