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5]193号)要求,现将我县纳入商标代理信用评价试点范围的1家商标代理机构及3名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商标代理信用管理模块提交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联系人:王小哲张帆联系电话:0543-7048300附件:阳信县纳入评价范围的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xlsx阳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