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2025年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25〕677号)和《关于推进工业重点用水行业市级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8〕865号)精神,经县(区)、园区主管部门推荐,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评审,符合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条件,拟授予2025年市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请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意见,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邮寄或送至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受理时限:在公示期内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东大街11号市行政信息中心B0423办公室,电话:0777-3688613,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