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鼓励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根据《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滨科字〔2025〕59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孵化载体)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和标准(一)补助对象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2.对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依照《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实施办法》(滨科字〔2025〕59号)有关规定,对参与2024年科技部门绩效评价且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和2024年度新孵化科小的孵化载体运营主体补助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绿色门槛”制度、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的审查意见,市科技局对运营主体申报材料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市科技局下达2025年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补助资金计划,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高质量落实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孵化载体)补助政策作为推动我市孵化载体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盖章版推荐函、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补助申报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入孵协议、科小入库编号证明、孵化载体和孵化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经营现场照片)和“绿色门槛”制度审核意见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附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补助申报汇总表.docx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