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价验收,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和监督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时申请和实施验收,配合市科技局实施项目验收管理等工作,(三)负责项目验收的通知督促、指导咨询、验收受理、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资料管理和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后3个月内须向服务机构提交验收材料,服务机构在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材料后3个月内须完成形式审核,资源统筹处就公示后的验收意见提交局会议审议,(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第十九条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项目管理规范、评价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三条服务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服务机构、验收专家等应严格遵守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等相关规定,验收专家、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与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存在利益关系,第二十六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验收专家在验收工作中出现管理失职、徇私舞弊、接受请托、泄露保密信息、违反回避制度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