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5年度县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可申请参加评定:1.在县民政局登记成立满2年(2023年6月30日前登记)且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定的,2.获得的评定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3.等级评定有效期开始时间起满2年申请等级提升的,二、评定类型和指标2025年度宁海县社会组织评定指标(见附件1)通过宁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128317/index.html)发布,三、评定申报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型填写《宁海县社会组织评定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5年8月26日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件和本组织近两年运转情况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邮箱nhmzjmgb@126.com)或纸质材料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A座1117室)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不予评定:1.未参加上年度年检或年报的,6.其他不符合评定条件的,所需经费由县民政局承担,参考《2025年宁海县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材料目录》(见附件3)认真梳理相关材料,其中获得3A以上评定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作为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先进推荐、获取相关税收优惠的重要前提,各县级社会组织要将参加等级评定作为检视工作成效、查找薄弱环节的重要契机,积极申报、认真准备,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A座1117室,附件:1宁海县社会组织评定指标.doc2.宁海县社会组织评定申报表.doc3.宁海县社会组织等级评定材料目录.doc宁海县民政局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