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农〔2025〕4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支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备案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对象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二、建设要求项目建设内容必须满足实施细则中关于数字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等数字化应用基地建设实施要求,三、备案条件1.备案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济效益较好,3.建设的农业数字化应用基地,四、备案材料1.合肥市2025年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五、备案程序1.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于10月15日前,将备案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2.县级审核: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10月2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备案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只需报送电子版,六、工作要求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申报主体规范准备材料,3.本项目主要是对具有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实际应用功能的硬件设施装备等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奖补,原则上不得申报2025年支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奖补,附件:合肥市2025年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和智能装备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doc合肥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