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5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联合市财政局、团市委组织5名专家,对前期审核通过的29个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评审活动经费共计9019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0月22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电话:0715—8236009邮箱:xnjy2023@163.com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