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稳岗工作,根据《长治市潞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的通知〉》(潞乡振发〔2023〕23号)文件精神,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根据八个乡镇(街道)的资金请示,符合条件的我区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助涉及955人,资金114.6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监督电话: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355-6762456,附件:长治市潞城区2025年脱贫劳动力就业稳岗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