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稳岗工作,根据《长治市潞城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长治市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治市潞城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奖补政策的通知〉》(潞乡振发〔2023〕23号)文件精神,对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奖补全年工资总额的10%,3000元封顶,一户只可一人享受,根据八个乡镇(街道)的资金请示,符合条件的我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涉及770人,资金207.28232万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10月24日,监督电话: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355-6762456,附件:长治市潞城区2025年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分配表.xlsx长治市潞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