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打造引领型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集群等4项措施,梯次建设10家引领型新型研发机构、30家标杆型新型研发机构、50家成长型新型研发机构,构建“1350”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形成前沿引领、定位明晰、机制灵活、投入多元、管理规范的综合创新效能,提出了承担重大科研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开展重大成果转化、强化创新资源共享等5项措施,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以创新为主责、研发为主业,提出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新型研发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等5项措施,发挥党组织在科技创新、重大决策、管理运行中的领导作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加快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创新,提出了加强动态管理、强化平台支撑、加大地方支持、落实创新政策等4项措施,对“1350”高能级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发展进行监测,鼓励各地对新型研发机构在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以及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