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5〕218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工作的通知》(宁发改电力〔2025〕610号)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了申报,经区、市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将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部门: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发展股,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建设路,邮编755200,受理电话:0955-4015500,附件:海原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公示名单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0月13日附件:海原县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公示名单.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