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穗财农〔2025〕28号)、《增城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增农函〔2025〕120号),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经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确定广州市增城滋蜜堂养蜂专业合作社等5家主体申报的建设项目为2025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项目,请有关镇街组织实施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实施过程有关问题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经管法规科)沟通,附件: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安排表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