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0月16日绩溪县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专项奖励政策为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一次性奖励3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1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第六条支持知识产权运用,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1万元,第七条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给予知识产权维权机构8万元用于调解商标、专利纠纷以及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维护、维权等工作,第九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一次性奖励5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3万元,原《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系列政策的通知》(绩政〔2022〕20号)中支持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若干政策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