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江西省建筑业重点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我局牵头起草了《上饶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支持江西省建筑业重点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1、培育发展建筑业重点企业,对获评设区市及以上建筑业重点企业称号的投标人,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鼓励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充分体现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对市建筑业重点企业申报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国家级奖项等重大事项实行“一对一”市领导挂点帮扶措施,鼓励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创优创新进行约定,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现场答辩,鼓励各县(市、区)支持建筑业企业在满足相关资质要求基础上,鼓励园区内建筑业企业参与各类奖项和荣誉评选,支持建筑企业管理人员评选中高级职称,鼓励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现场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