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了《宁波市奉化区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联系电话:0574-89294345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长汀商贸大厦1303办公室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10月13日草案全文:宁波市奉化区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粮食生产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培育壮大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土地流入面积1000亩以上且土地流转期限20年的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每年给予100元/亩补助,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在相邻、相近粮食生产地块,对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经营主体或对外实施“六统一”服务的经营主体,实施规模粮食主体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达到50亩(含)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贷款用于粮食生产的,鼓励建设工厂化水稻育秧中心、农事服务中心、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早稻规模种植给予225元/亩的补贴、小麦规模种植给予160元/亩的补贴、油菜规模种植给予260元/亩的补贴、单季稻规模种植给予150元/亩的补贴,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做好粮食生产扶持资金保障工作,做好粮食生产土地要素保障,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农田保护工作做好指导督促,起草说明:宁波市奉化区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