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0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文昌市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昌市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航天旅游有关的经营与管理活动,任何航天旅游经营者不得直接对观看火箭发射收取费用,第五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在发布包含观看火箭发射等内容的产品时,须明确产品服务内容和对应服务事项的收费标准(例如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火箭发射观赏点服务等项目的内容和价格),第六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在宣传火箭观看产品时,第七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应当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内容,第八条航天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旅行社、景区(点)、宾馆酒店、乡村民宿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文昌市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或备案后方可进行航天旅游经营活动,第十一条宾馆酒店、乡村民宿等经营者在火箭发射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住宿价格应当明码标价,第十二条景区在开展航天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观看火箭发射名义在景区原有的票价上额外收取费用,第十三条航天发射观赏点经营者在开展航天发射观赏活动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和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文昌市规范航天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办法》(文府办规〔2024〕24号)于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