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经企业申报、窗口初审、专家评审,对近期受理的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所公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联系单位:新乡经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审查服务科联系地址:新乡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610邮政编码:453006咨询电话:0373-3686159附件:2025年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一览表.docx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