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二、适用对象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三、申领条件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四、执行期限长期有效五、申报材料1.创业补贴一件事申请表2.营业执照3.企业财务报表4.人员(招用人员)类别证明材料5.企业职工花名册6.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六、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经部门受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并支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