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经办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4〕39号)及《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落实稳定就业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就劳发〔2025〕5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5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附件:2025年洪湖市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