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5〕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东莞市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事后资助类项目)资助资金36.16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做好会计核算和账目处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反映,特此通知,附件:2024年度东莞市国际商标注册资助项目资助情况表.xlsx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6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邓小姐,26986635)。